政大法律系教授杨淑文说,她常受邀审高中教科书,发现许多涉及法律的内容有问题,比如写预售屋买卖契约一定要以书面契约为效力,但其实法律规定口头约定就可以。
她说,一回她告诉念中学的女儿正确法律观念,但女儿说他们要听老师的,考试才能得分。让她很无奈:“学生因为分数,只能相信没受过法律科班训练的国高中老师,不能相信大学法律教授。”
杨淑文表示,由于教科书问题实在太多,她曾问过负责教科书的国家教育研究院,有否找法律专家审查教科书?对方说因经费有限,只有找一位法律专家审。杨淑文则认为,法律有刑法、民法、宪法等不同领域,连他们学法律的都不见得熟悉其他法律,教科书应该至少找四位不同领域专家审。
在教学师资方面,杨淑文建议教育部应规定国高中须聘有法律专长的老师教公民等与法律相关科目,也该引导大学法律系学生未来投入国高中法学教育,而非都当律师、法官。“现在大家对司法信赖低落,都源于没有充足的法律认知。”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刘宏恩表示,许多高中教科书法律相关部分常出错,高中生也只会死背,法律观念不清,许多法律教授因此担心高中生学到的都是错误的法律知识和观念。
他说,不论教科书编纂或大考中心命题,谈及法律部分一定要再三推敲、严谨设计,不要给高中生终生错误的法律知识。
本文转载自2020.1.20“”,仅反映作者意见,不代表本社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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